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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監管評級辦法》 世界快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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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6月26日消息,為全面評價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的風險和管理狀況,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有效實施分類監管,防范企業集團經營風險向財務公司傳導,引導財務公司堅持主責主業、穩健經營和規范發展,持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印發修訂后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監管評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財務公司監管評級結果的滿分為一百分,各部分的分值權重分別為功能定位(15%)、資本管理(10%)、公司治理(20%)、風險管理(30%)、信息科技管理(10%)、集團經營與支持(15%)。在按照權重匯總形成總得分的基礎上,根據評級調整事項對評級級次進行調整,形成監管評級結果。

財務公司的監管評級結果分為1-5級和S級,其中1-3級進一步細分為A、B兩個檔次。監管評級最終得分在90分(含)以上為1級,其中,95分(含)以上為1A,90分(含)至95分為1B;70分(含)至90分為2級,其中,80分(含)至90分為2A,70分(含)至80分為2B;60分(含)至70分為3級,其中,65分(含)至70分為3A,60分(含)至65分為3B;60分以下的為4級;財務公司出現重大風險的,按照評級調整的相關要求直接劃分為5級。正處于重組、被接管、實施市場退出等情況的財務公司經監管機構認定后直接列為S級,不參加當年監管評級。

《辦法》明確,財務公司的監管評級周期為一年,評價期間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評級工作原則上應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掇k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镀髽I集團財務公司監管評級辦法》(銀保監辦發〔2019〕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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