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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法院訴訟費會有什么后果

一、不交法院訴訟費會有什么后果


(資料圖片)

不交法院訴訟費會有以下后果:人民法院會依法按照當事人自動撤訴或者撤回申請來處理。法律規定,當事人逾期不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或者申請費并且沒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案件受理費或者申請費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當事人自動撤訴或者撤回申請處理。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二、訴訟費多久能退回?

訴訟費一般是15日內可退回。訴訟退費是當事人從人民法院退出預收和結算的余額部分,也就是當事人預交的訴訟費超過實際應交納的部分退給當事人,就是多退少補。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且經人民法院準許的,可以撤訴,訴訟費減半收取,已經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訴訟費的,退回一半。按簡易程序收取了訴訟費的,本身就按減半收取,因此撤訴后不再退回訴訟費。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畢竟已經進入審判程序,已經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資源等,原告撤訴并經人民法院準許的,原告所交納的訴訟費不能全部退回。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三、訴訟費由誰承擔

訴訟費原則上由敗訴方承擔。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標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應負擔的金額。找法網提醒您,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變的,除了應當明確當事人對第二審訴訟費用的負擔外,還應當相應地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案件,無論上訴人是一審中的勝訴方還是敗訴方,上訴案件的受理費均由上訴人負擔,雙方都提出上訴的,由雙方分擔。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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