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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昂第四次提示終止上市風險,受損投資者可維權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7月31日晚間,*ST交昂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四次風險提示性公告。公告稱,公司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經審計的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停牌,因公司不能在停牌2個月內披露經審計的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復牌并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資料圖片)

若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2個月內仍未披露經審計的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公告還指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還未確認2022年度年報審計機構,該事項影響重大,可能導致公司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2個月內不能按時披露經審計的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存在公司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另外,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32023015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就上述調查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對此,張晏維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凡是在2017年4月22日到2023年4月26日之間買入過,并在2023年4月26日收盤時持有*ST交昂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7月21日上交所對*ST交昂及時任董事長(代董事會秘書)嵇霖,董事兼副總裁唐道清,董事兼財務總監曹毅,董事何俊、嵇敏、張文淵、趙思淵,獨立董事劉峰、宋振華、王濤、李柏齡,監事徐軍、蔣贇、樂曉華、朱瑩政,副總裁周炯,副總裁兼聯席代理總裁夏三燕,聯席代理總裁夏景華予以公開譴責。上交所還對公司時任監事付昌年、夏玲燕予以監管警示。

上交所指出,*ST交昂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季度報告,且直至2023年7月3日仍未披露,導致公司股票因此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情節嚴重。公司嚴重違反了《證券法(2019年修訂)》第七十九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5.2.1條、第5.2.2條等有關規定。

天眼查顯示,*ST交昂成立于1997年,注冊資本7.75億元,公司的主要業務是食品及保健食品的研發、生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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