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浙江證監局官網發布關于對華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華勇作為杭州順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2014年11月3日至2023年5月9日期間,持股比例由45.20%下降至32.44%,合計變動比例達到12.76%。華勇在持股比例每變動5%時,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停止相關交易。根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華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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