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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安然
司機醉酒后駕車遇民警夜查,讓同車的連襟頂包,于是二人雙雙被通州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刑。9月7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某、位某危險駕駛案,分別判處兩名被告人李某、位某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位某和李某是一對連襟,平時互稱姐夫妹夫。案發當天,二人一起吃飯喝酒,隨后二人回到宿舍休息。此時位某接到工友電話,讓他去地鐵站接工友,但位某并無駕照,于是他讓妹夫李某開車帶著他一起去地鐵站。
在返程途中,李某發現前方有民警設崗夜查,李某怕自己醉駕被查獲,于是從駕駛室鉆到車輛后座,同時讓坐在副駕駛、未取得駕駛資格的位某開車,位某便從副駕駛位置換位到駕駛室,繼續開車前行,行駛至檢查口時,位某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車內二人換座位這種事,對交警來說也是常事,但起先確實沒想到是“喝多了沒駕照”的,換了一位“喝多了有駕照”的。不過通過現場種種蛛絲馬跡,交警仍然察覺“被當場查獲的駕車人不是剛才的駕車人”,于是先后將位某和李某查獲歸案。
通州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且逃避公安機關檢查,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位某醉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危害公共安全,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予懲處,最終,通州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對二被告人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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