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低保的申請條件及救助標準
【資料圖】
一、申請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應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提出書面申請。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本人可參照“單人戶”進行申請,低保邊緣家庭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當地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材料主要包括:戶口簿、身份證等證件;申請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的書面聲明;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實、完整、有效的承諾書;申請家庭及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核對授權書。
二、認定標準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情形: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二)家庭人均擁有現金、存款、商業保險、有價證券等金融性資產低于當地同期2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三)家庭成員名下無非居住類房屋(如商鋪、辦公樓、廠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房屋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場所的除外。
(四)家庭成員名下僅有1套住房或無房,或者有2套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積不高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當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住房包括產權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五)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機動車輛、船舶、大型農機具等大型機械,作為唯一謀生工具的小型經營性車輛、普通摩托車、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輛除外。
(六)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額,累計不得超過10萬元(含)。
(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符合條件的情形。
三、審核確認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月將救助對象名單提交縣級部門備案。
鄉鎮(街道)應當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補齊所有規定材料。
鄉鎮(街道)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根據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情況,提出審核意見。
鄉鎮(街道)對擬確認為低保對象的,在申請家庭所在村(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應當自下月起發放低保金。對公示有異議的,鄉鎮(街道)應當對申請家庭的經濟狀況重新組織調查核實,開展民主評議,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重新公示。
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確認,并應當在作出決定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45個工作日。
四、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標準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420元,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210元,農村低保按照分類救助,分為三檔,其中A檔補助標準全市統一為每人每月335元;城市最低保障標準每人每月630元,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315元,城市低保按照差額救助。
五、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發放方法及時間
城鄉低保資金按月發放,每月10日前發放到位。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通過惠民惠農資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對象賬戶。低保對象死亡的,自死亡之日下月起停發低保金。
六、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聯系方式
名稱 | 聯系方式 | 名稱 | 聯系方式 |
南陽市 | 0377-63191225 | 鄧州市 | 0377-62164629 |
宛城區 | 0377-63616158 | 臥龍區 | 0377-67779182 |
南召縣 | 0377-66918176 | 方城縣 | 0377-67290326 |
西峽縣 | 0377-69695578 | 鎮平縣 | 0377-65911155 |
內鄉縣 | 0377-65350202 | 淅川縣 | 0377-69216620 |
社旗縣 | 0377-67988123 | 唐河縣 | 0377-68926597 |
新野縣 | 0377-66211583 | 桐柏縣 | 0377-83813958 |
高新區 | 0377-63291965 | 示范區 | 0377-61166518 |
官莊工區 | 0377-60209023 | 鴨河工區 | 0377-66628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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