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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全面振興有效銜接,近日,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關于建設非遺工坊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從廣泛吸納就業、培養優秀人才、提升創新能力、拓寬營銷渠道、加強宣傳推廣等方面對建設非遺工坊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并同步印發了《江蘇省級非遺工坊申報設立指南》,明確省級非遺工坊設立條件、標準、程序等內容。
非遺工坊,是指依托非遺代表性項目或傳統手工藝,開展非遺保護傳承,依法注冊或登記的經營主體和生產加工點。設立省級非遺工坊,旨在支持培育有一定經營規模的優秀非遺工坊,著力推動非遺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讓非遺更好融入現代生活,幫助城鄉居民通過就近就業增加收入、豐富精神文化生活。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江蘇全省建成各類非遺工坊100個。非遺工坊建設機制逐步健全,保護傳承體系更加完善,傳承人隊伍不斷壯大,各類傳統工藝得到有效保護,發展活力更好彰顯。非遺工坊在加強非遺保護、激勵傳承人創業、推動傳統工藝創新發展、促進就業增收、助力鄉村振興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取得顯著成效。
《實施意見》提出的主要任務,包括充分發揮非遺資源和非遺工坊優勢,將其作為拓寬就業渠道的重要載體;推動非遺保護傳承與地方實際有機結合,大力開發手工制作、加工制造等居家就業、靈活就業崗位;聚焦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群等,優先吸納其到非遺工坊就業;加強研發設計、生產銷售,深化產業聯動,推出“非遺+”“+非遺”系列產品;支持鼓勵非遺工坊進旅游景區、進歷史文化街區搭建制作體驗銷售平臺等。
同時,《實施意見》要求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牽頭做好非遺工坊建設各項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鄉村振興部門為非遺工坊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并根據評估指標體系,采取實地走訪、座談、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進行,對建設成績突出的非遺工坊予以通報表揚,對存在問題不足的非遺工坊要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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