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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報訊(記者 許晶晶)近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12批次食品因噻蟲胺、滅蠅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上黑榜。 近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速凍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6大類食品44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樣品437批次、不合格樣品12批次。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導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12批次不合格樣品為: 長治市上黨區家萬福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辣椒,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平陸縣圣人澗鎮鑫樂福商店銷售的香蕉,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黎城縣鴻運酒樓使用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相關規定。 長治市潞州區大永發便民超市銷售的豆王,其中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襄汾縣堯星商貿新城有限公司銷售的香蕉,其中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襄汾縣新城戰偉冷鮮肉店銷售的羊肉,其中恩諾沙星、磺胺類(總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新絳縣新城安龍超市銷售的精品生姜,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忻州市忻府區晉茂商行銷售的、標稱山西益生元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小米陳醋(釀造食醋),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NY/T 392-2013《綠色食品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山西芳潤泉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紅峗山泉(飲用天然泉水),其中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新絳縣家福樂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山西汾杏花都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一壺老酒,其中酒精度(20°)不符合標簽明示要求。 山西衛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沖調型油茶(衛嫂油茶),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絳縣古絳鎮壹家壹便利店銷售的上海青,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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