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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可以收回嗎?中央擬定:7種情形可收回,農民朋友要了解!

農村宅基地是農民個人所有嗎?錯,農村宅基地農民申請下來之后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理論上講農村宅基地是沒有私人所有一說的,農村宅基地也不是祖業。根據2022年底農業農村部發布的關于《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其中在第三條和第十條中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歸農民集體所有,可無償申請,且每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

除此之外在在《辦法》第三十一條中中還強調,禁止違法收回農村村民依法取得、依法占有的農村宅基地。那么問題來了,農村宅基地由村民依法申請下來之后,還能不能收回去呢?其實是可以的,雖然國家規定禁止違法收回農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換句話說合法了就以收到。


(資料圖)

那究竟哪些情況下,農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會被收回呢?哪些人有這個權利?筆者給大家整理了下,有7種情況農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可能會被收回。收回需要經過審批主體批準,也就是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再由村里收回。

第一、因為鄉鎮規劃或者國土規劃需要使用村民宅基地的。例如村民小王20年前修建了農村住宅,2023年村里準備修建公路。規劃的路線剛好需要經過小王家的宅基地,那么經過鄉鎮人民政府批準之后,村里有權收回小王的宅基地。只不過和其他6種情形不同的是,這一種情形,收回方需要對小王給予經濟補償。除此之外還要對小王給予安置或者另外審批宅基地給小王新建住宅。

第二、村民申請異址新建的,原有宅基地需要依法收回。這一點大家都明白,現在我國宅基地實行的是“一戶一宅”政策,每戶都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村民想要異址新建,就必須簽署原宅基地退出協議,先退出再申請。

第三、農戶消亡之后,宅基地上面的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無人繼承的,應依法收回。這個很好理解,顧名思義就是沒人要的,都歸國家。農村宅基地是如此,承包地亦是如此。

第四、繼承得來的住宅,房屋發生坍塌或者被鑒定是危房亦或者是依法拆除的,只要是繼承人不符合申請農村宅基地條件的,都應依法收回。例如小王在北京打工多年,在北京定居安家了。后來其父母去世,便繼承了老家的住宅,而一旦老家的住宅發生坍塌或者被鑒定是危房,都將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權。

第五、宅基地被申請下來之后,2年未開工的可依法收回。就像農村老人一樣,人雖然沒有去世,但是早早的就給自己打造好了棺材。其實宅基地亦是如此,很多人一旦符合了申請條件之后,不管手里有沒有錢,都先將宅基地申請下來再說。但是宅基地和打造棺材不同,宅基地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可是會被收回的。不過如果農民將宅基地申請下來之后,打好了地基,放上幾年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這里的2年未開工,是指宅基地沒有任何建設行為。

第六、違反規定使用宅基地的。農村宅基地只有一種功能,那就是建設住宅以及附屬設施,例如雞舍、牛羊棚等等。如果有農民將申請來的宅基地建設養殖場、魚塘,那就是明顯的違反了宅基地的相關規定,是會被依法收回的。

第七、法律、法規和省市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其他情形。換句話說就是前面六種都不能概括的其他狀況,主要是不符合規定,都可以適用第七條。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寫到這里了。大家對于農村宅基地7種情形可收回怎么看?你們身邊有發生諸如此類的事情嗎?因為違反宅基地使用規則被鄉鎮批準收回?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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