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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視訊!廣發銀行被罰!“責任人終身禁業”

近期又有一大波銀行罰單出爐,廣發銀行位列其中。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信息顯示,近日廣發銀行武漢分行被湖北監管局接連下發兩份罰單,處罰金額合計達到370萬元。其中,兩份罰單分別涉及貸前調查及貸后管理不盡職、違規出具借款保函、印章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除銀行外,相關當事人也被處以警告、罰款,部分責任人甚至被采取終身銀行業禁業的“終極”處罰。


(相關資料圖)

記者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發現,兩份罰單所涉及的直接責任人王某、范某某均已被判刑。其中,王某為廣發銀行時任襄陽分行行長,因違規出具金融票證、偽造印章等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來看詳情——

違規出具借款保函

原分行行長被終身禁業

首先來看廣發銀行武漢分行兩筆罰單的具體情況:

其中,因涉及違規出具借款保函、印章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不到位三項問題,廣發銀行武漢分行被湖北銀保監局處以330萬元的罰款,作出處罰的日期為2023年6月14日。

另外,對于責任人王瑞,湖北銀保監局予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對責任人雷勇予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8年;對其他4名責任人分別予以警告、罰款10萬元等處罰。

究竟是怎樣的過錯,導致銀行員工遭遇“終身禁業”?記者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發現,王瑞并非普通員工,其曾在廣發銀行襄陽分行擔任行長,因犯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偽造公司印章罪,于2021年5月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判決書顯示,2016年11月,時任廣發銀行襄陽分行行長的王瑞為吸引客戶到其所在銀行辦理業務,提高銀行業績,明知該行沒有辦理“借款保函”的業務,在未向上級部門報告,也未取得上級部門授權的情況下,私自以廣發銀行襄陽分行的名義對湖北時代天街投資有限公司向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借款1.5億人民幣的借款合同出具“借款保函”,并在該“借款保函”上私自加蓋廣發銀行襄陽分行的印章,對該筆貸款進行擔保。

在該筆借款到期無法償還后,2017年2月,王瑞如法炮制,再度對時代天街集團向陳某借款5000萬人民幣的借款合同(期限二個月)出具“借款保函”,并私自加蓋銀行印章,對該筆借款進行擔保。此后,王瑞先后三次私自對該借款合同、借款展期合同出具“借款保函”。

除了私自加蓋銀行銀行,王瑞還存在私刻公章的情況。經查,2017年7月、9月,王瑞在出具“借款保函”時,先后找人私刻廣發銀行襄陽分行的公章,加蓋在“借款保函”上,用完后均丟棄漢江。

最終,一審法院認為,王瑞作為廣發銀行襄陽分行行長,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保函,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王瑞偽造公司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貸前貸后管理不到位

客戶經理禁業3年

相比之下,廣發銀行武漢分行另一份罰單的處罰金額相對較小。因貸前調查及貸后管理不盡職,廣發銀行武漢分行被湖北銀保監局予以罰款40萬元;責任人范曉輝被予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3年,責任人張貝貝被予以警告。

裁判文書網顯示,范曉輝曾為廣發銀行武漢分行個人銀行部客戶部經理,于2017年10月因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并追繳沒收違法所得。

經查,范曉輝在廣發銀行武漢分行任職期間,主要負責辦理“生意紅”貸款業務。作為主辦客戶經理,范曉輝未按銀行貸款程序規定,對其受理的“生意紅”貸款客戶申報的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同時也未按銀行規定進行貸中審查、貸后調查,通過他人介紹接受貸款客戶,并違規約定收取客戶好處費。

據悉,范曉輝先后為不符合“生意紅”貸款要求的6名客戶辦理6筆貸款,貸款本金共計160萬元,截至2015年8月仍有貸款本金138.68萬元未收回。期間,范曉輝收取他人給付的好處費4.25萬元及禮品。2015年11月,廣發銀行報案,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范曉輝主動投案。

年內屢接罰單

今年以來,廣發銀行及各地分行屢接監管罰單。

今年年初,央行官網信息顯示,因存在違反人民幣管理規定、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反洗錢相關違法違規,廣發銀行被處以警告并罰款3484.8萬元;多名時任負責人被罰款1萬至9萬不等。

同期,央行長沙中心支行也公布了對廣發銀行長沙分行的處罰:因虛報、瞞報金融統計數據,該支行被以警告,并處99萬元罰款。

今年3月,上海銀保監局對廣發銀行上海分行罰款150萬元,理由是2003年至2019年間,廣發銀行上海分行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未對集團客戶授信實行統一管理。

5月初,廣發銀行杭州分行因公授信業務開展不審慎、個人貸款管理不審慎、票據業務開展不審慎、信用證業務開展不審慎等12項問題,被浙江銀保監局處以405萬元罰款。

同在今年5月,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沈陽分中心因存在夸大保險責任、保險責任表述不清晰等銷售誤導行為,被沈陽銀保監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44.85萬元,并罰款30萬元。

5月底,央行濟南分行公步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廣發銀行濰坊分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款48萬元;時任行長被罰款1.5萬元。

與此同時,年內廣發銀行已有多名重要領導被查,包括行廣發銀行原黨委委員、監事長王桂芝、廣發銀行黨委委員方琦、廣銀理財原黨委副書記、監事長、紀委書記亓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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