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熱訊 > 健康 >

全球觀點:關于自首的量刑規(guī)定

一、關于自首的量刑規(guī)定

對自首者的適當量刑是自首從寬制度得以正確進行的保證,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則應掌握下列三點:

1.主要根據(jù)犯罪事實。審判人員在決定對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須以其犯罪事實為主要根據(jù)。在司法實踐中,審判人員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輕重對照有關法律,擬定一個刑罰幅度,而后結合自首的從寬情節(jié),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嚴寬適度,不枉不縱;

2.具體考慮自首情況。主要包括:


(資料圖片)

(1)自首的時間。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時間早晚,說明其悔悟時間的早晚;同時也說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對社會危害性的持續(xù)狀態(tài)長短;

(2)自首的原因及動機。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認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動機的三大要素,悔罪態(tài)度好的情況下,投案自首的,也說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時也要考慮;

(3)交待罪行的情況。交待罪行是否徹底,是否主動,也說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無主動表現(xiàn)。

二、自首需要提供證據(jù)嗎

報案后,有人自首,還是需要取證,因為單有嫌疑人口供,沒有證據(jù)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所作的口頭供述(包括對其他人的揭發(fā)檢舉)。法律快車提醒您,公安、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jù),重調(diào)查研究,不輕信口供的原則。口供經(jīng)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一種證據(jù)。只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jù)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

三、自首減多少刑

自首減刑的范圍,根據(jù)不同的情況而有所波動:

1.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發(fā)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投案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5%~45%;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經(jīng)掌握的或者是判決確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40%;

3.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fā)覺,但因形跡可疑,或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5%~35%;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動,而經(jīng)親友規(guī)勸、陪同投案,或者親屬送去投案等情形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30%;

5.其他類型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犯罪較輕,且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上。

關鍵詞:

資訊

圖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