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歌手李玟的去世,其身后的一些諸如遺囑、婚姻關系的問題也引發大眾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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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有知情人士透露,李玟與丈夫已經分居兩年多,目前正在辦理離婚手續,但目前仍未離婚。知情人士同時表示,李玟曾訂立遺囑,所有財產都會留給她最愛的媽媽。
今天,四川省法學會以及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人力資源管理師,心理咨詢師林小明律師為大家帶來有關解讀。
問:若報道屬實,李玟在辦理離婚手續過程中離世,那么她此前的遺囑是否有效,李玟是否能單方面決定財產分配?
林小明:根據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遺囑條例》等規定,遺囑為遺囑人死前之意思表示并要求在其死后照此執行。任何人都可以依照該條例訂立遺囑處置其死后財產。因此,李玟在辦理離婚手續過程中離世,若其此前所立遺囑符合《遺囑條例》所確定的條件和程序,比如:遺囑采用書面形式,具有見證人等,那么,李玟所立遺囑就真實有效,跟其婚姻狀況或是否辦理離婚手續無關,應當按照其所立遺囑對其財產進行處置。
李玟有權利以遺囑的方式分配自己的財產。根據法律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作為個人財產合法所有人,當然有權利按照自己的意志對其財產進行處置,以遺囑的方式對離世后的財產進行分配。
問:伴隨李玟的離世,其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如何處置?正在進行中的離婚程序是否作廢?
林小明:根據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已婚者地位條例》的規定,法定夫妻財產制是分別財產制,配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權是各自獨立的。因此,在李玟已經對其合法財產以遺囑形式進行處分的情況下,在對夫妻婚姻(共同)資產進行分割時,對夫妻關系維系較長的進行平均分配,同時會根據雙方需求和負擔等情況,綜合考慮經濟條件和婚姻時長等因素。
根據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婚姻訴訟條例》等之規定,該地區實行單一的訴訟離婚制度,在離婚程序中若一方當事人突然離世,那么婚姻關系就自行消滅,其離婚程序應裁定終止審理。
問:婚姻中的過錯方在財產分配方面是否會受到影響呢?
林小明:根據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婚姻訴訟條例》《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等規定,目前香港判例傾向“平等分享原則”,具體體現為公平、拒絕性別歧視、平均分配原則準繩、拒絕做瑣碎的回溯性調查等細分原則。
如果法庭決定對家庭財產不進行平均分割,需要明確闡明其作出此等偏離的考慮因素和理由,不太會關注婚姻中雙方的對錯,而是重點考察財產來源、婚姻期間的行為、為家庭福祉所作的貢獻、婚姻持續期間長短、子女的撫養責任、雙方的謀生能力等因素,最后根據綜合考察情況,作出財產分配結果。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記者 晨迪 責任編輯 何齊鐵 編輯 劉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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