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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對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提起訴訟
1、不可以對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提起訴訟。但可以向上一級交警隊申請復核。
2、交通事故認定是公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和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有無責任以及責任大小的行為。這種責任認定只是對事故成因率的判斷,完全屬于一個事實認定的問題。因此,法律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而對于一個證據是否合法、是否采信的問題,通常只能在一個特定的案件處理中決定是否采信,沒有必要通過一個獨立的訴訟來解決。正是因為如此,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已經成為一個通常的認識。基于交通事故證明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性質相同,對交通事故證明書的內容不服同樣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對于同一種類的行政行為,其行為的狀態一般表現為作為和不履行職責兩種形式,是否屬于受案范圍對于這兩種狀態并不存在區別對待的問題。這就意味著,對于一類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行政行為,無論行政機關是作出了行政行為,還是沒有作出行政行為,均不影響對可訴性的判斷,這也是須遵循同一律的基本要求。既然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基于同樣的道理,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無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情形下,當事人也不得提起一個要求所謂履行法定職責的訴訟。不能一方面認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屬于事實問題,將其界定為一種證據,排除在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之外,另一方面又責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去制作證據,使得對一類行為的可訴性判斷出現矛盾的結論。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當發生交通事故對于相關司法部門開具的交通事故證明結果有異議的,不可以選擇通過訴訟來進行反駁,而應該選擇向交警隊提出復核,而如果在復核過程當中遇到問題的,可以選擇咨詢律師幫忙,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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