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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復婚流程怎么辦理

一、

離婚復婚流程怎么辦理

離婚復婚流程的辦理如下:

1.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2.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資料圖】

3.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審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二、

離婚協議書復婚后有效嗎

離婚協議書復婚后還有效,但是找法網提醒您,注意區分如下情況:

1.關于人身關系方面。離婚后子女由一方攜帶撫養,復婚后子女由一方攜帶撫養的條件消失,所以離婚協議中此部分內容失效。復婚后,子女恢復到由雙方共同撫養的狀態,一方無需支付撫養費,也無需主張探視權。

2.關于財產關系方面。若原離婚協議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且雙方沒有再次進行約定,該部分內容繼續有效。

三、

夫妻離婚后復婚財產算共有嗎

夫妻離婚后復婚財產不算共有。離婚時的財產應認定為個人財產,即使復婚也不能轉變了共同財產。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雙方均有使用權的財產,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在分配財產時按照國家規定利用同意度量標準評估分配。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包含: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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