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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權有什么法律特點,肖像權使用期限

一、

肖像權有什么法律特點

肖像權有如下法律特點:


【資料圖】

1.肖像權的權利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擁有肖像及其肖像權利。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由于不存在客觀的、能夠獨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權。

2.肖像權具備財產利益,這種財產利益是通過肖像權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產生的,它允許肖像權人在一定的范圍內有限度地轉讓肖像權,允許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從中獲得應有的使用價值。

3.肖像權是一種標識性人格權,具有基層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標識人格,借以辨識每一個特定的自然人。

二、

肖像權使用期限

肖像權使用期限需要由當事人自行約定。肖像權最長可以約定使用幾年并沒有統一的規定,可以由當事人根據利益最大化而定。可以選擇簽幾年,也可以選擇簽終身。如果在肖像權使用協議中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三、

肖像權使用的例外

肖像權使用的例外是指在如下情形中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使用肖像,不會構成侵權:

1.為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在必要范圍內使用肖像權人已經公開的肖像;

2.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3.為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范圍內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4.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5.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合法權益,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其他行為。

找法網提醒您,上述情況如果超出了合理范圍,依然要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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