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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孩子撫養費不給咋辦
離婚孩子撫養費不給,可通過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二、孩子的撫養費給到多少歲
孩子的撫養費一般給到18歲。找法網提醒您,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至子女成年時即消滅,但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在校就讀的,父母仍繼續履行撫養義務,支付撫養費。根據法律規定,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三、撫養費不夠用可以追加嗎
撫養費不夠用可以追加,撫養費應當包括生活費、醫療費以及教育費等??梢砸笤黾訐狃B費的法定理由有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以及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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