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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村ba”“村超”等體育賽事火遍全國,得到廣泛關注。有人認為這是一件好事,有利于激發廣大農民自辦體育賽事的熱情;有人擔憂一旦資本介入、商業化加重,這樣的賽事就會變味。
當前,很多地方紛紛組織起自己的“村ba”“村超”,且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各地積極舉辦“村ba”體育賽事,當然是一件好事,能夠帶動體育運動深入廣大基層。事實上,我們之所以持續圍觀各地基層賽事活動,其實也有著這樣一種期待——希望舉辦鄉村體育的火熱之情能夠在全國各地“燃”起來,帶火鄉村運動、帶動鄉村振興。不過,鄉村體育賽事的組織推進,有簡單之處,也有難點所在。簡單的是,它并不需要被打造成多么專業、多么高水平的賽事,也不需要太多的行政介入和管理;難的是,賽事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把好事辦好,才是真的好。
近幾年,鄉村體育賽事走進人們視野。因為自帶天然的鄉土氣息,網友們親切地把鄉村籃球賽稱為“村ba”,把鄉村足球賽稱為“村超”。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實施,“村ba”像一只蝴蝶,帶動起助力鄉村振興的巨大力量,不僅改變了當地群眾的精神面貌、促進了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也帶動了當地的旅游和消費。近兩年,從寧夏西海固的鄉村籃球賽到江蘇徐州的足球“村界杯”,不同地區鄉村振興的發展碩果,在體育賽場上得以繽紛呈現。不久前,農業農村部和體育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舉辦鄉村籃球大賽(村ba)的通知,更讓“村ba”有了“全國版”。
高質量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打造“農文旅體”融合發展新的支撐點,“村ba”是一個例證,不過要在推進過程中注意方式方法,不能簡單地照抄照搬。一方面,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文化火種,農民群眾也有自己的文體特長和愛好,只有扎根本地文化和習俗,體育賽事才能有“根”,才能有持久的活力。另一方面,這類體育賽事的最大特色,在于它是由民間自然而然孕育出來的,是從“土”里、從農民的生活中“長”出來的。因此,我們要給農村留有充分的自主權。最后,還是要堅持實事求是,遵循實際情況和村民意愿。各地在舉辦賽事的過程中,一定要通過深入調研,摸清吃透實際情況,因勢利導,因地而為。讓“村ba”“村超”作為一項農民體育活動、體育賽事,持久舉辦下去,成為豐富廣大農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魏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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