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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熱點:一文讀懂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修訂將如何全面影響債市?

新華財經北京2月20日電(王菁)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18日發布《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簡稱《征求意見稿》),本次修訂圍繞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修訂重構第一支柱下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完善調整第二支柱監督檢查規定,全面提升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標準和內容,該辦法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見稿》對我國實行了十余年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試行稿》”)進行了調整和修訂,也是響應2017年12月巴塞爾委員會發布的《巴塞爾協議III:后危機時代監管改革最終版》(簡稱《新巴III》),有利于促進銀行持續提升風險計量精細化程度,引導銀行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市場人士表示,在信用風險方面,《征求意見稿》相較目前的試行稿更為細化。在券種方面,對地方債、銀行普通債、二級資本債、非銀金融債和較優資質主體發行的信用債風險權重皆有調整,并對有運營前階段項目融資的城投主體的風險權重或有影響。可以說,信用風險資產權重的變化,是影響后續債市的關鍵因素,后續對地方政府一般債和公募基金有所提振,對低資質銀行的同業存單和二級資本債有一定利空。


(資料圖片)

施行分級差異化資本監管要求 3個月以上存單配置性價比或有所下降

回顧來看,2012年6月7日,銀監會通過了《試行稿》,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試行稿包含十個章節,共計一百八十條規定,設有17個附件。2023年2月18日,銀保監會和央行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同樣包含十個章節,共計兩百零八條規定,設有25個附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見稿》對商業銀行進行了分級差異化資本監管要求。按照并表口徑調整后表內外資產余額大小和境外債權債務余額將商業銀行分為三檔。其中,第一檔銀行為資產余額不低于5000億人民幣或境外債權債務余額不低于300億人民幣,第二檔銀行為資產余額不低于100億人民幣或境外債權債務余額小于100億人民幣,第三檔銀行為資產余額小于100億人民幣且境外債權債務余額大于0。

如果僅考慮并表口徑資產余額大小,根據2021年年報公開數據,全國總資產規模超5000億銀行,資產規模合計占比達85.47%,總資產規模超100億但不到5000億的商業銀行資產規模合計占比達14.26%,總資產規模小于100億的商業銀行資產規模合計占比為0.27%。

《征求意見稿》還完善了內評法的各項實施細則,并將整體底線要求調低至72.5%,與《新巴III》底線要求一致,對目前實施內評法的大行而言釋放了部分資本空間。在信用風險評估標準法中,有關商業銀行債權的方面,《征求意見稿》基本復制了《新巴III》中的SCRA方法,將國內銀行分為A+、A、B、C四檔。

信達證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師李一爽指出:“A+級銀行帶來的偏低權重對于國內商業銀行整體風險資本權重衡量并無明顯影響。這意味著商業銀行普通債權的風險權重由原先的25%提升至40%,短期債權風險權重不變,商業銀行債權風險資本成本將整體抬升。”

此外,《征求意見稿》雖然還規定了“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低于14%,且杠桿率不低于5%”的商業銀行可以被歸為A+級別、使用30%的風險權重,但從上市銀行2022年一季度的財務數據來看,實際上只有瑞豐銀行滿足這一要求,大部分銀行仍將被歸為A類。

海通證券姜佩珊債券研究團隊指出,從存量存單和金融債市場情況來看,截至2月18日,3個月及以內存單、金融債占比僅分別為12%、11%,且銀行是主要的投資力量,這意味著大部分債券將受到影響。

李一爽也預計稱:“考慮征求意見稿實施需要時間,且當前貨幣政策整體環境仍相對寬松,政策的落地對同業存單的短期沖擊可能不會很大,但是如果后續政策環境發生變化、央行政策收緊、疊加實體經濟融資需求大幅擴張,使得非銀機構投資規模面臨收縮壓力時,可能會加劇銀行存單發行的困難,給一級發行利率帶來一定的壓力。”

支持對優質企業和中小企業信貸投放利好投資級信用債

按不同債權類型來看,企業債權方面,《征求意見稿》的要求相對于《新巴III》而言略為嚴格。該辦法要求,第一檔銀行對于投資級企業債權的風險權重為75%,高于《新巴III》的65%,對于中小企業債權的風險權重為85%,高于《新巴III》的80%。但均低于現行風險權重100%。

李一爽對新華財經表示:“按照征求意見稿的風險權重,我們對此前報告中的資本占用測算做了修改,投資級企業債權單筆業務風險資本成本下降33BPs,依然利好第一檔銀行邊際增配企業信用債。”

此外,就《新巴III》中提及的投資級公司“必須在公認的證券交易所持有未償付的證券”要求而言,《征求意見稿》做出了較寬泛的定義,即公司在境內外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有存續股票或債券均可,或將促使企業使用股權或債權融資。對于小微企業的認定范圍也有所放松,對單家企業的風險暴露由不超過500萬元提升為1000萬元。

姜珮珊表示,對于企業債權的相關調整,銀行貸款投放的資本占用壓力緩解,對于優質企業和中小微企業貸款客戶的競爭或加劇,貸款利率有望調降;進一步來看,對于滿足“投資級公司”條件的信用債構成利好。

華泰證券研究所副所長、總量研究負責人張繼強也對新華財經表示:“《征求意見稿》未要求主體屬性、限定行業等,落實了國企民企平等地位,有利于鼓勵更多主體進行債券融資;對銀行來說,也更有動力支持投資級主體發債、貸款等,有利于寬信用。另外,新增合格擔保債券、細化ABS分類權重,整體利好高等級信用債。”

二級資本債風險權重提升未來信用分層或加劇

與現行規則相比,《征求意見稿》將二級資本債的風險權重從100%調升到了150%;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比照投資二級資本債的風險權重計量,風險權重隨之也提升;永續債大多被銀行自營認定為股權,風險權重依然是250%不變。

從投資者結構來看,截至2021年2月,銀行自營在二級資本債總托管規模中占比為30%;從存量二級資本債結構來看,截至2月18日,大行和股份行占比分別為61%、21%,城農商行合計占比僅18%。

姜珮珊觀點稱:“大行表內資產體量大且資本補充渠道豐富,二級資本債資本占用成本上升的影響或有限,預計不會引起大規模拋售,不過,對于更多依賴于銀行自營互持的中小銀行而言壓力將更大,信用分層或加劇。”

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明明表示:“商業銀行自營是二級資本債的重要投資者之一,風險權重的調整可能會給二級資本債市場帶來一定的拋售壓力。但考慮到大型銀行資本充足率較高,且銀行自營整體投資結構中二級資本債占比較小,因此整體拋售壓力有限,中小銀行面臨的拋售壓力和發行壓力更大,新規正式落地前或將迎來短期發行高峰。”

明明進一步分析稱:“此前,數量不斷增多的二級資本債提前不贖回事件加大了市場的擔憂,新規落地后此類事件數量可能進一步增長,中小銀行二級資本債互持規模可能將有所收縮,而信用利差或將K型分化。在經歷了此前贖回潮的洗禮之后,當前二級資本債利差較大,股份行和優質城商行的二級資本債已經具備較高的配置價值。”

資管產品穿透計量要求從嚴銀行基金類委外規模將進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征求意見稿》對于資管產品的監管思路與《新巴III》一致,依據能否穿透底層資產提出了三種風險權重計算方式。

首先是穿透法,如能夠獲取底層資產詳細情況,可穿透至相應底層資產,適用相應權重;其次是授權基礎法,如不滿足穿透計量要求,利用資產管理產品募集說明書等信息劃分底層資產大類,適用相應權重;此外,如前述兩種方法均無法適用,則適用1250%的風險權重。商業銀行可以綜合采用多種方法計量同一資產管理產品的風險加權資產,采用能獲取的最新一期數據計量。

對于資管產品穿透計量要求從嚴,或將利好利率債產品。“在新規下,資管產品透明度越高,資本占用成本越低。偏好投向清晰、可穿透到底層的資管產品,資本占用成本更低的利率債產品或更占優。”姜珮珊稱。

明明對新華財經表示,風險規則重塑后,根據資管產品的可穿透程度不同,資管產品的賬簿分類或者資產計量方法可能會出現變化,或將導致風險加權資產規模略有上升,在此情況下,預計將促使穿透性更好的銀行基金類委外占比進一步提升至70%以上,規模或將達到5.5萬億以上,銀基合作將更進一步,債基、貨基和專戶規模有望擴張,為債市注入長期資金。

“結構上來講,定制債基由于投資組合和策略更加個性化和定制化,因此資產穿透的透明度較高,未來規模或將繼續上升。指數型債基由于可完全穿透,也將對銀行自營產生較大吸引力。”明明稱。

不過,張繼強還指出商業銀行投資資管產品仍存模糊地帶。目前爭議在于如果貨基面臨穿透問題導致贖回,短期沖擊短端,但銀行贖回后也需加大利率債或可穿透的利率債基金等配置,或對利率債形成邊際利好。但實操中還存在較大爭議,為滿足授權基礎法的要求,未來機構客戶的債基等需更加明確基礎資產的配置方向和比率。

下調一般地方政府債風險權重或拉開與專項債定價差異

地方債權重方面,依據《新巴III》規定,如果地方政府具備特定的創收能力,以及具有可以降低違約風險的特定制度安排,則可以享受與主權或中央政府債權相同的待遇。

基于此,《征求意見稿》第六十三條規定,“對省級(直轄市、自治區)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風險暴露的風險權重根據債券類型確定。一般債券風險權重為10%,專項債券風險權重為20%。”

與之對比,目前的《試行稿》第五十八條規定“商業銀行對我國公共部門實體債權的風險權重為20%。我國公共部門實體包括:(一)除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以外,其他收入主要源于中央財政的公共部門。(二)省級(直轄區、自治區)以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

出于承接政府宏觀財政政策調控的需求,商業銀行始終是地方政府債券的配置主力,2022年末商業銀行持有地方政府債券的總規模為28.95萬億元,占商業銀行債券投資規模的43.49%,存量地方政府債券總規模中商業銀行持有比重達到82.97%。

姜佩珊對新華財經表示:“風險權重調降10個百分點意味著可以釋放出約1.2萬億元的風險加權資產。若假設資本充足率為15%、資本利潤率為10%,則風險權重調降10個百分點意味著風險調整后的收益率將上行約15BPs.但目前一般地方政府債與國債利差已較窄,二級利差平均為12BPs,實際利好幅度或小于15BPs.”

“根據這一調整,未來一般地方政府債在銀行表內的風險資本權重由20%下調至10%,一定程度上釋放了銀行的資本壓力,但這同時可能也將帶來地方政府一般債與地方政府專項債在一二級定價上的差異。”李一爽進一步指出。

中泰證券固收首席分析師周岳也對新華財經表示:“之前一般債和專項債的一二級定價均無明顯差異,征求意見稿出臺后,一般債和專項債發行票息和估值或有一定分化,但由于目前二者與國債利差僅有10BPs左右,預計調整幅度也有限。”

另據中信證券測算,地方政府一般債券風險權重的下調將導致其風險加權資產將降低1.2萬億,有效緩解商業銀行的風險資本壓力,同時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多配地方政府債券與宏觀財政的靠前發力相呼應,最終推動社會寬信用和經濟復蘇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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