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意見領袖
意見領袖 |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
支持欠發達地區經濟振興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關鍵在于激發創業活力
全球經驗表明,中央政府通過幫扶的方式支持欠發達地區的經濟振興,必須實現從“輸血模式”向“造血模式”的轉變。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造血模式”也應該有所不同。
在傳統經濟時代,“造血”主要是開展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因為傳統經濟時代,土地和礦產是最重要的資源,資源產品的外銷和轉移離不開運輸。但到了現代經濟時代,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已不再是土地和礦產資源,人力資源特別是善于經營管理的管理人才、善于技術研發的科技人才變得越來越重要。
吸引這些生產要素進入欠發達地區,必須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尤其是當前正處于創業型經濟時代,創業是拉動經濟增長不可或缺的內在動力。因此,“造血模式”的關鍵是如何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探索運用中央財政資金,以適當方式激發欠發達地區的創業活力,已成為中央政府支持欠發達地區經濟振興的“牛鼻子”。
激發欠發達地區創業活力
不宜沿用政府投資基建的傳統方式
從國際實踐看,中央政府幫扶欠發達地區的方式,除了稅收優惠、財政資金轉移支付以外,在投融資方面,主要有三種方式:
1.直接補貼
其基本邏輯是:對“回報率低,民間資金缺乏足夠興趣”的產業項目,直接提供財政補貼,以彌補完全靠市場配置資源所面臨的市場失靈缺陷。
優點是:(1)操作簡單,且可實現精準扶持;(2)如對股權債權投融資主體提供貼息,還可對民間資本形成杠桿效應。
缺點是:(1)無法對被支持企業形成預算約束;2)有可能出現尋租行為。
所以,這種方式僅適用少數特定的“基礎性非競爭行業、戰略性競爭行業”中的產業項目。因為,在這種特定領域,一是行業和項目相對確定、評估決策相對容易;二是通過加強預算管理、審計監督,還可以避免產業補貼基金兩大缺點可能帶來的問題。
2.直接投資
基本邏輯是:對“難以看到商業回報,民間資本根本不愿意介入”的產業項目,財政補貼無處著力,故只好通過政府成立專門的直接投資公司,來給予必要的資本支持,彌補市場失靈缺陷。
優點是:(1)如產業補貼基金一樣,操作簡單,且可實現精準支持。(2)可形成股權資產,對被投企業形成一定的預算約束。
缺點是:(1)由政府人員組建團隊,難以實現專業化運作;即便市場化招聘團隊,也難建立商業化的業績激勵機制。(2)投資運作無法完全市場化,也不合適采取市場化投資決策機制。
所以,僅適用少數特定的“基礎性非競爭行業、戰略性競爭行業”中的不可能引入民間資金的產業項目。一方面,對這類項目,政府不得不以直接投資方式介入;另一方面,對這類特定行業中的特定項目,行業和項目相對確定、評估決策相對容易,而且可通過建立起與政府直接投資相適應的激勵機制、決策機制,較好避免政府直接投資的兩大缺點。
3.政府引導基金
正因為產業補貼基金、政府成立直接投資公司方式均僅適用少數特定的“行業和項目相對確定、評估決策相對容易”的基礎性非競爭行業、戰略性競爭行業,所以,對一般性競爭行業,均需堅持“凡是市場能解決的,交由市場解決”原則。
然而,對欠發達地區,即使在一般性競爭行業,由于企業創業的不確定性大、投資風險高且規模不經濟,完全靠市場配置資本資源仍然存在市場失靈問題,所以,仍需政府適當扶持。
但是,鑒于從各類一般性競爭行業中選擇創業企業進行投資,具有“行業和項目均不特定、評估決策相對困難”的特點,需要較強的專業能力,故仍采取政府補貼基金、直接投資基金方式予以支持,就會面臨較大的不適應性。于是,政府引導基金應運而生。
其運作邏輯是:將政府資金委托給市場機構管理,借助廣大市場機構的“專家管理”優勢,負責具體的投資項目選擇、決策和管理等職責,以克服政府直接補貼和直接投資的不適應性。
長期以來,我國對欠發達地區的投融資支持主要是投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采取中央財政直接補貼和政府直接投資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下一步運用財政資金激發欠發達地區創業活力,必然面臨創業主體數量多、不確定性強、市場化程度高等問題,故無法再簡單沿用過去搞基礎設施建設的“直接補貼、直接投資”方式,更適合采取“政府引導基金”方式。
境外運用區域創投引導基金
支持欠發達地區企業創業的經驗
為支持欠發達地區企業創業,英國政府于1999年成立“區域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基金最早由貿工部中小企業政策理事會管理,從2000年4月1日起,移交新成立的小企業服務局管理。此前的英國創投基金幾乎都集中在倫敦,英國的西部地區、北部例如愛丁堡等高寒地區,創業環境則非常差。
為了改變這個局面,英國成立了區域性的創投引導基金,基金不直接投資創業企業,而是通過支持各地區設立區域性創業投資子基金的方式,促進對創業企業的投資。其設立宗旨是:(1)增加中小企業發展所需的股權資本支持;(2)保證英國每個地區均有一家本地區的創業投資基金,為中小企業提供不高于50萬英鎊的股權資本支持。
英國政府要求:申請企業成長基金支持的區域性創業投資子基金必須市場化運作,由有豐富經驗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需要募集一定比例的私人資金。同時,區域性創業投資子基金只能投資中小企業,首輪投資不得超過25萬英鎊,包括優先股和無抵押債券;間隔6個月后可進行第二輪投資,但投資總額不超過50萬英鎊。為避免股權稀釋需追加超過50萬英鎊的,應當報請區域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批準。通過上述要求,投資真正做到了投早、投小。
實踐證明,這個區域創業引導基金發揮了很好的作用。現在,英國每一個城市都有兩個以上的創投基金,創投基金的集中度從過去主要集中于倫敦,變成了現在欠發達地區的創投基金已經有一半左右。這些都有效地支持了英國邊遠地區、欠發達地區的創新創業。愛丁堡過去創業環境很落后,后來在政府的區域引導基金的支持下,成為整個英國創投基金規模第二大城市、創業活力第二強地區。
我國運用區域創投引導基金支持
欠發達地區創業的意義及政策構想
我國運用區域創投引導基金支持欠發達地區創業,具有三個方面的意義:一是避免“直接補貼、直接投資”的局限性;二是發揮區域性市場化子基金作用,更好支持區域企業創業;三是帶動各個欠發達地區創業投資發展。
具體的政策構想如下:
一是資金來源上,從現有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切出一塊或從中央財政另行撥款約100億財政基金。國外的政府引導基金定位為政策性運作,資金來源不能有任何商業性資本,因為商業性資本圖利,無法接受通過讓利于民進行政策性引導。現在,我國在資金層面大量引進社會資金,而讓已經有社會資金參與的引導基金讓利于民不現實。因此,另行成立純政策性區域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更加可行。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西部地區成立市場化的子基金,根據GDP的比例來跟西部省匹配,讓這一基金支持欠發達地區企業創業。
二是職能定位上,支持欠發達地區設立區域性市場化子基金。國外的引導基金是相對市場化的,即在子資金層面實行完全市場化。為了保證政策性定位,在政策性基金環節則必須堅持政策性的定位,不能摻雜任何盈利性資本在里面。
三是引導機制上,引導基金作為子基金的投資人,對子基金其他的投資人實行一定程度的讓利,鼓勵子基金更多投資欠發達地區創業企業。
四是子基金設置上,支持每個欠發達省市區按經濟體量,設立規模不等的創業投資子基金,就近管理,就近投資本地區創業企業。如果未來能夠成立全國范圍內的區域性創投引導基金,就一定要明確規定,每一個欠發達地區要成立自己的專業化管理團隊,才能夠申請到全國性的區域性的創投引導子基金。
如上述方案能夠落地,將有力支持西部地區、乃至整個欠發達地區的創投發展,進而激發企業的創業活力,最終構建起可持續內生發展的投融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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