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為了“外婆”和“姥姥”爭起來了。爭什么呢?首先,爭叫“外婆”而不叫“姥姥”的權利,然后是替“外婆”爭得普通話語匯中的一席之地,把“方言”這頂帽子甩給“姥姥”。
這場爭議是由一篇課文引發的。滬版小學二年級語文課本中有一篇課文,叫《打碗碗花》;說的是“我”小時候和外婆采打碗花的趣事。這篇散文很早就被選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語文課本,文中的外婆還是外婆,但是到了上海版的教材里,“外婆”改稱“姥姥”了。祖祖輩輩叫慣了“外婆”的上海人自然不習慣。
有消息說,這是因為“外婆”被定為方言,不屬于普通話語匯;隨后上海教育出版社回應稱,這是為了落實該學段識字教學任務的需要。
那么,《打碗碗花》這篇課文里的“外婆”是否應該改為“姥姥”呢?個人意見是:不改為好。《打碗碗花》是一篇散文,是文學作品。作者寫自己的童年生活,其中有對自己外婆的描寫——習慣的稱呼是情感的載體,換一個從來沒有使用過的陌生的稱呼,情感聯系就被割斷了。隨意改動稱呼,對作者的情感不夠尊重;也是不懂文學為何物的結果。
一般認為,“外婆”是南方人習用的稱呼。但是,《打碗碗花》的作者是西安人,長期在延安地區工作,可見陜西也不是全都稱“姥姥”的。“打碗碗花”也不是南方獨有,這種花在全國各地廣有分布。
即使“姥姥”具有普通話語匯的地位,是否要把課文(作品)中的“外婆”全部改成“姥姥”呢?既不必要,也不應該。這樣做,既是對文學審美的傷害,也會把豐富多彩的漢語變得單調。漢語的豐富性之一就是方言的豐富多樣。各地的方言攜帶著各地的風土人情,用一個詞語代替各地的方言,學生就無從感受漢語之美了。語言是構成傳統文化的重要內容,學習語言,并不是僅僅記住并會使用它就夠了,還要能夠了解語言所攜帶的地理、歷史等信息,通過學習語言,可以讓學生具體感受傳統文化的豐富多樣。
以“外婆”為例,這個稱呼之所以要冠之以“外”,因為“外”的釋義之一,就是指母親、姐妹或女兒方面的親戚。《說文》:“外,遠也。”這是說,相對于父系來說,母系是疏遠的,是“外人”。民間有一傳統,兄弟分家,要請舅舅作中間人,就是因為“舅舅”是母系方面的人,沒有利害關系,適合作中人。
在現代漢語的框架里面,也沒有必要把“外婆”和“姥姥”分個高低主次出來。我們可以這樣認為,“外祖母”是現代漢語的一個書面語詞匯,而“外婆”和“姥姥”都是其“方言版”,這樣可以避免不同方言區的人們為“外婆”或“姥姥”爭奪“正宗”地位而傷了和氣。文學作品是用“外婆”還是“姥姥”,應以尊重作者、尊重原作為原則。
有關方面回應質疑時說,《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稱“姥姥”、“姥爺”是普通話語匯,而“外婆”、“外公”是方言。手頭只有《現代漢語詞典》第三版,其中并沒有對“外婆”和“姥姥”做出這樣的區分。不知道第六版這樣做依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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