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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有加重情節可以判緩刑嗎

一、

醉駕有加重情節可以判緩刑嗎

醉駕有加重情節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判緩刑:


(資料圖)

找法網提醒您,《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

醉駕的處罰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

醉駕拘役一個月有案底嗎

醉駕拘役一個月有案底。拘役屬于刑事犯罪的一種刑事處罰措施,有案底,醉駕判處的是拘役,屬于刑罰的一種。拘役是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

如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對他人采取非法剝奪自由的手段,將其鎖、捆在某一地點,其犯罪行為較輕,但這種行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隨時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對于這類犯罪,可給予拘役的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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