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熱訊 > 聚焦 >

全球快資訊:執業海欣股份年報審計存在5項問題 眾華所及兩名注會被上交所監管警示

覽富財經網訊:執業上海海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欣股份”)年報審計存在5項問題,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眾華所”)及兩名注會被上交所監管警示。


(資料圖)

據監管函披露:眾華所及注冊會計師何亮亮、王小紅作為海欣股份2021年度審計機構及2021年年度報告審計注冊會計師,存在以下審計職責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一)控制測試程序執行不到位

一是未按照計劃分配的樣本量實施現金與銀行存款管理的控制測試。二是未對識別出的銀行收付款未經恰當審批、推廣服務采購發票跨期等控制偏差采取進一步審計程序。

(二)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

一是未合理關注海欣股份2021年度應收賬款余額第一大客戶發函未取得回函的原因,也未執行恰當的替代程序以獲取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二是未對多個當年注銷的銀行賬戶實施函證程序。

(三)暫估工程款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未對期初已竣工驗收、因存在結算金額爭議而尚未完成審價的暫估工程款金額采取恰當的進一步審計程序,未能從獨立來源獲取信息以印證從被審計單位獲取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

(四)新增貿易業務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2021年海欣股份新增貿易業務收入在海欣股份營業收入中占比9.02%,在了解海欣股份及其環境的過程中未對該新增業務的內部控制進行了解,也未就該新增業務模式下盈虧情形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情形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五)推廣服務供應商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一是在抽取推廣服務供應商查詢工商信息時樣本選取過程不規范,未發現樣本中數家供應商于2021年度內注銷的情形。二是未有效復核底稿中記錄的查詢結果,未進一步關注查詢結果中數家供應商存在信息匹配錯誤、已注銷、供應商名稱錯誤等情形。

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采取的應對措施》,《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通過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4號——審計抽樣》的相關要求。

眾華所及注冊會計師何亮亮、王小紅在執行海欣股份2021年年度報告審計項目過程中存在控制測試、函證、暫估工程款、新增貿易業務、推廣服務供應商等相關審計程序不到位的情況。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1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

處罰決定如下:對上海海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2021年年度報告審計注冊會計師何亮亮、王小紅予以監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眾華所及相關會計師采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結合決定書指出的違規事項,就相關項目的審計風險進行深入排查,舉一反三,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切實提高審計執業質量。請眾華所在收到決定書后一個月內,向上交所提交經首席合伙人、總所質控負責人簽字確認的整改報告。

來源:覽富財經網

關鍵詞:

圖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