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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次上調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確保城鄉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經市政府批準,我市再次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

全市城市低保平均標準由上年的697元/月提高到747元/月,增幅7%;全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由上年的685元/月提高到716元/月,增幅4.5%。新標準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潁州區、潁東區、潁泉區每人每月738元,臨泉縣每人每月739元,太和縣每人每月771元,阜南縣每人每月687元,潁上縣、界首市每人每月781元。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潁州區、潁東區、潁泉區每人每月703元,臨泉縣每人每月704元,太和縣每人每月735元,阜南縣每人每月656元,潁上縣、界首市每人每月762元。

所需資金在中央、省級財政補助的基礎上,缺口部分由縣級財政足額配套,確保按標施保,應保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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