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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長航公安江陵派出所成功調解一起治安案件,為雙方當事人化解矛盾,有效避免了矛盾糾紛激化升級,受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6月20日上午9時許,江陵派出所接到躍進碼頭報警稱:“有一輛黑色轎車把我們碼頭的門禁欄桿撞壞了就跑了”,民警第一時間到達現(xiàn)場并且聯(lián)系轎車司機,并將雙方當事人帶至所內了解情況。
經了解事情起因經過,系轎車司機李某由于車輛有故障,把欄桿撞壞后,因有急事并未下車查看欄桿是否被撞壞,為維護轄區(qū)穩(wěn)定,消除當事人之間的矛盾,辦案民警對涉事雙方矛盾問題進行了分析,并宣講清楚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調解的依據(jù)和后果。隨后民警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主要以教育為主,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李某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后悔,最終達成協(xié)議并簽訂調解協(xié)議書,主動賠償躍進碼頭的財產損失并道歉。
本次調解有力維護了轄區(qū)社會治安大局的持續(xù)穩(wěn)定,實現(xiàn)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楓橋經驗”,進一步拉近了警民關系,切實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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