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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區法院訴前調解“多管齊下”,當事人不用打官司也能化解糾紛 環球播資訊

“徐某,根據你和原告達成的調解協議,若后期你未按協議約定履行,將會面臨信用懲戒、承擔損失擴大費用、強制執行措施等不利法律后果……”徐某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近日,他在收到法院出具的調解書的同時,還收到了一份《訴前調解督促履行義務告知書》,大河報·律媒團記者了解到,這是鄭州航空港區法院為提升訴前調解質效、促進矛盾糾紛實質化解而采取的系列舉措之一。

【】推行“督促履行 ”,促進案件事了

記者還獲悉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經過法院訴前調解,原告某信息技術公司與被告某網絡科技公司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5萬元。雙方約定,25萬元賠償款分三期支付。


(資料圖)

“雖然調解協議達成了,但協議沒有履行到位案件就不能算辦結。”本著對案件負責、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調解員按照當事人雙方協議約定的時間節點,及時向被告發出履約提醒。最終,被告公司按照約定時間,分三筆足額支付了全部款項,該起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增設“誠信提示”,嚴懲虛假訴訟

“訴前調解是嚴肅的法律程序,當事人應遵循自愿合法、誠實信用等原則。若虛構事實提起訴訟擾亂司法秩序,侵害國家、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可能構成虛假訴訟,將承擔罰款、拘留直至刑事責任的法律后果……”這是訴前調解會告訴當事人的一番話。據介紹,為防范訴前調解中可能存在的虛假調解、偽造證據等不誠信行為,鄭州航空港區法院在訴前調解階段增設誠信訴訟義務告知環節,著重引導當事人樹立誠信訴訟意識。

日前,在對一起著作權糾紛案件進行訴前調解過程中,調解員經過審查,發現原告提供的多份證據之間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進一步調查發現,原告存在利用虛假著作權買斷合同起訴等不誠信訴訟行為,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原告作出罰款10000元的決定。

原告當場認罰,并主動撤回了對被告的起訴。

【】優化調解考核,務求實質解紛

“除了調解筆錄,這里還有一份調解員工作滿意度評價表,請你們雙方仔細看下,對我們的工作進行評價?!薄皾M意、非常滿意,真是太感謝您了,不然還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拿到工資呢!”在一起勞動糾紛案件中,王大爺拉著調解員的手,一個勁兒地表示感謝。

經調解員近一個月的不懈努力,線上線下多番做被告方的思想工作,最終,被告同意先行墊付王大爺被拖欠的19000元工資,并于調解現場當場兌付。

據介紹,為不斷改進完善訴前調解工作,鄭州航空港區法院在訴前調解工作中引入群眾滿意度評價機制,由雙方當事人對調解員的工作進行評價,并將群眾滿意度評價與調解員考核獎勵相掛鉤。同時將調解成功率、調解成功履行率等指標納入調解員日常考核評價體系,引導調解員更加注重結果導向,努力做好督促履行“后半篇文章”,力求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

今年1-5月份,鄭州航空港區法院訴前調解結案2581件,調解成功925件,調解成功率35.8%,調解成功自動履行率58.2%,有效提升了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滿意度。

來源:大河報 編輯:王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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