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積金按月租房提取指南
辦理條件
(資料圖)
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職工,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含配偶)且租賃住房的,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擔保或賬戶凍結等情況的。
提取時限
每月可辦理一次,每次需間隔30天。已辦理按年租房提取的,與上次按年提取間隔不少于360天,可選擇按月提取。
提取額度
市中心、鐵路服務部每人每月可提取1167元,旗縣服務部834元。
辦理流程
線上渠道辦理時,提取人可通過中心微信公眾號、呼和浩特公積金APP、愛青城APP、蒙速辦APP辦理“按月租房提取”業務。錄入本人一類銀行卡信息,經審核無誤后,提取金額將轉入職工銀行卡中。
線下柜臺辦理時,需提取人提供所有材料,通過微信公眾號預約提取業務,前往大廳叫號辦理。
辦理材料
1、公積金繳存地不動產中心出具的房屋套數查詢證明原件(含配偶);
2、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3、提取人一類銀行卡原件。
辦理圖例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