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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法院開展全民反詐和打擊整治養老詐騙集中公開宣判活動|世界新要聞_天天微動態

近年來,重慶法院切實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堅決貫徹中央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重慶市委工作要求,全力推動全民反詐和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兩個專項行動有力有序開展。在全民反詐方面,全市法院已審結電信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6305件10518人,累計判處罰金2.93億元,追贓挽損3.98億元;打擊整治養老詐騙方面,全市法院已審結案件122件350人,追贓挽損2300余萬元。

為持續對電信詐騙和養老詐騙犯罪保持嚴打高壓態勢,有力威懾犯罪分子,守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6月21日,重慶市高法院組織全市中基層法院對4件養老詐騙、26件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44名被告人受到嚴懲。

6月21日,潼南區人民法院對王某詐騙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資料圖片)

潼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21年11月期間,被告人王奇虛構古董交易中介人員身份,通過電話、微信聯系有出售古董意向的被害人,以幫助被害人售賣古董為由,騙取被害人交納實名認證費、交易保證金等費用。王奇使用多個微信賬戶實施詐騙,共詐騙被害人69人,其中以老年人居多,詐騙金額共計108106元。案發后,王奇的親屬代為退賠了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

潼南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王奇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6月21日,江津區人民法院對劉深詐騙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江津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期間,被告人劉深虛構其能幫他人補交養老保險的事實,騙取蔣樂、夏一一等8名被害人好處費共計人民幣25.4萬元。2022年6月29日,被告人劉深主動到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東城派出所投案自首,其歸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江津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深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被告人劉深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6月21日,渝北區人民法院對冉宜等8人詐騙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渝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冉宜組織被告人肖霖、冉亮等人先后以重慶市沙坪壩區某小區、九龍坡區某小區為窩點,通過在陌陌、百合網等網絡交友平臺上,虛構、假冒“白富美”的身份,與男性網友交友、“戀愛”,謊稱參與投資可獲取高額收益,引誘被害人進入虛假的投資平臺進行“投資”,進而制造提現障礙,誘使被害人繼續投入資金,實施詐騙。被告人冉宜負責管理詐騙團伙,與境外詐騙集團聯絡;被告人肖霖、白森、冉亮、冉珊、冉石、張瑜、熊力及冉伍(另案處理)等人系“鍵盤手”,直接與被害人聯系、“交往”;冉陸(另案處理)主要負責發語音,張瑜和汪辛(均另案處理)負責煮飯和照顧生活。犯罪所得收益由冉宜與境外詐騙集團按各50%分配,冉宜與“鍵盤手”再各分50%。經查,該團伙共計詐騙被害人120余萬元。

案發后,冉陸退賠被害人任某1萬元;冉陸、冉宜退賠被害人王先0.5萬元,取得王先諒解;汪辛、白森退賠被害人謝海1萬元,取得謝海諒解。在審查起訴階段,張瑜退出違法所得1萬元、熊力退出違法所得2萬元、冉伍退出違法所得810元。

渝北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冉宜等8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二十萬元至六千元不等;責令各被告人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對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予以沒收。

6月21日,萬州區人民法院對陸某某詐騙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萬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2月,被告人陸西木伙同江成(另案處理)在明知張良川(綽號“小馬哥”,已判決)等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情況下,冒充單身或者離異女性,以交友、婚戀為幌子,使用虛假美團購物鏈接騙取他人財物的手法、“話術”以及虛假購物平臺鏈接二維碼、后臺數據結算賬號,提供給張良川等人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并向張良川等人收取通過購物鏈接二維碼流入虛假購物平臺詐騙資金的20%作為獲利。2022年2月至同年5月期間,張良川(已判決)、陸西林(已判決)、陸西森(已判決)、陸西海(已判決)等人采取上述作案方式騙取被害人財物共計148790.93元。案發后,被告人陸西木近親屬代為退繳違法所得1萬元。陸西木于2023年2月16日被抓獲,其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萬州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陸西木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原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撤銷緩刑,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責令被告人陸西木以148790.93元為限與同案犯共同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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