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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法院:交通事故起糾紛 悉心調解化矛盾


(資料圖)

大眾網記者 侯祥家 見習記者 王曉雪 通訊員 張少艾 青島報道

近日,李滄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被告當場履行完畢,原告在線上申請撤訴,該案圓滿化解,原被告雙方分別通過微信和電話向辦案法官表示了感謝。

2022年12月,張某駕駛奧迪車與網約車司機孫某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門認定張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車輛維修后,雙方對網約車維修期間的停運損失未達成一致意見,孫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張某及張某車輛投保單位某保險公司對其停運損失3640元進行賠付。

辦案人受理案件后發現雙方矛盾較為尖銳,被告認為原告主張每月流水在15000至17000之間系偽造,就是要訛錢。原告認為被告開的是奧迪車,賠付3000多塊錢的停運損失不是難事,不給錢就是在故意刁難,并提交了事故發生前的3個月運營流水證明其主張。

經逐筆核實孫某提交的3000多條運營流水,辦案人確認原告在多個網約車平臺接單,每天工作14小時以上,每月營運流水在15000至17000之間。辦案人考慮到雖然該案案情較為簡單,標的額也不大,但雙方“怨氣”較重,且原告已回東北老家,若直接判決結案,并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原告維權成本也會顯著提高,遂決定組織雙方進行“背靠背”調解。

辦案人認真聽取被告對賠付停運損失的看法,耐心詢問其是否有什么難處,最終被告向辦案人敞開心扉,稱自己家境并不富裕,開奧迪車是因為找了一份銷售工作,公司老板要求買“豪車”充面子,車是貸款買的,且不久便被公司辭退,至今未找到工作,雖然知道自己不對,但現下既無收入還要償還車貸,又不忍家人知曉擔心,故而想盡量推遲賠償時間,拖到自己找到工作之時,或是讓原告知難而退,放棄訴求。

了解上述情況后,為保障原告的合法權益,也考慮到被告的實際情況,辦案人從情理和法理角度出發,引導雙方進行換位思考,并釋法明理推動和解。最終,被告認識到“拖”和“躲”解決不了問題,只會激化矛盾,對自己之前的行為向原告和辦案人表達了歉意。原告也消了氣,同意作出一定讓步,雙方達成調解意見,被告當場通過微信向原告支付了案款,本案圓滿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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