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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養老保險斷繳后補繳辦事指南

一、受理對象

法人


(資料圖片)

二、受理條件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規定逐年繳費,并可補繳至滿15年……對于沒有按規定逐年繳費的,可補繳中斷年度的繳費部分,但不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

三、辦理時間

1、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下午14:00-17:00)

2、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對外辦理業務(預約服務除外)

四、辦理地點

1、地址:自治區政務服務大廳一樓人社廳(社保局)窗口(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文化西街108號)

2、公交:35路、42路、105路公交線路經停,可在光明廣場公交站點上/下車,向西50米

五、所需材料

本人原始檔案或經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或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文書(仲裁書或者法院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

六、辦事流程

圖源于寧夏政務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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