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熱訊 > 深度報道 >

七日談:給院士減負是一種保護


【資料圖】

近日,《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范(試行)》公布。與舊版相比,新版《規范》新增了“禁止行為”章節,該章節一共5條,內容涵蓋禁止以院士稱號謀取不正當利益、禁止參與設置以“院士”冠名的非學術活動場所、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等多個方面。

院士,是我國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既為“國士”,自然廣受社會尊崇。然而不知何時起,一些院士頻頻跨界“出鏡”,或是在非自己專業的領域評評點點,“專家”變“磚家”,或是到處走穴站臺,給一些不相干的商業活動和公司“鍍金”“背書”。種種現象,時常攪起輿論風波,也稀釋了院士身份的美譽度,影響了科研權威的嚴肅性。

業精于勤,術貴于專。科學研究,是帶領人類探索未知、突破邊界,非常純粹也相當繁重,需要心無旁騖、久久為功。如若總是被繁事瑣事牽絆,來往各方名利場,又如何專心致志搞學術?事實上,包括一些院士在內,相當一部分科研工作者常常抱怨為此所累,“厭之倦之”。各種評審鑒定、非學術會議和站臺活動,去還是不去?面對這樣那樣的請托,答應還是不答應?有時的確盛情難卻,令人左右為難。正因如此,此番“五禁止”公布,業界內外一致認可,認為這既是一種減負,亦是一種保護。

讓院士好好當院士,讓科研回歸科研本身。某種程度上,這也是對所有科研工作者的提醒。既然選擇了探索“遠方”,就當不忘初心、風雨兼程。這一方面,需要相關行業領域自身定章立制,明確個體行為邊界,什么當為、什么不當為,畫出清晰紅線。在此基礎上不妨獎懲分明,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另一方面,注重引導科研人員正確處理名利與學術之間的關系,在眾聲喧嘩中時時校準科研態度。與此同時,也要強化對科研的全方位保障,積極創造各方面條件,讓科研人員沒有后顧之憂,無懼名利誘惑,安心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潛心深耕。

科研是走別人沒走過的路,注定沒有那么容易。回顧過往,那些學有所成、研有所得者,都是“沉住氣”“靜下來”“鉆進去”的人。如今的社會,浮躁之氣愈盛,抱持靜氣所面臨的挑戰甚多。從院士做起,多講純粹,少務名利,或許便是最直接的指引。

(原標題:給院士減負是一種保護)

來源 北京日報 作者 田聞之

流程編輯 劉偉利

關鍵詞:

圖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