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郭劍烽)上海公安機關循線挖出一條以蘇某某、林某某為首的印制、銷售盜版劇本殺盒裝劇本產業鏈。6月25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蘇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與其犯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判處楊某某、鮑某某等7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不等,均適用緩刑,并處罰金。據悉,這是上海首例盜版“劇本殺”侵犯著作權案。
2021年5月,蘇某某與林某某決定合伙做盜版“劇本殺”劇本的買賣。蘇某某網購正版劇本,二人在網吧內對正版進行掃描、排版,再委托他人印制、包裝,以遠低于正版的價格對外銷售。沒過多久,開始盈利的蘇、林二人購買掃描、打印設備,并成立印刷公司,進行1:1印制。
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二人租賃五處場所作為生產、倉儲、經營地。蘇某某負責招募人員、采購正版“劇本殺”盒裝劇本以及掃描、排版、銷售環節的管理,林某某負責印刷、包裝、發貨環節的管理。二人陸續雇傭楊某某、鮑某某等7人分別負責掃描、排版、印制、銷售。共制作出《來電》《搞錢》《月光下的持刀者》《年輪》等130余種各類盜版“劇本殺”盒裝劇本。大量低價盜版劇本通過網絡平臺銷至各分銷商,或者通過“一件代發”的模式直接發貨至全國各地。
去年9月,9人被公安機關查獲。經審計,蘇某某、林某某二人通過個人微信、網絡店鋪等平臺對外銷售盜版“劇本殺”盒裝劇本共計人民幣475萬余元。公安機關在其生產、倉儲場所內查封尚未銷售的各類“劇本殺”盒裝劇本97種,共計4萬余盒,待銷售金額達人民幣320萬余元。(新民晚報)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