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21日電 (記者魏薇)日前,北京市正式發布《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認定及規范管理辦法(試行)》(簡稱《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加快市級文化創意產業示范園區建設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并啟動首批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認定工作。
記者了解到,《管理辦法(試行)》主要明確了“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認定標準、認定程序、管理和考核機制、支持服務體系等內容。《意見》主要包括總體定位和建設目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運營管理水平、健全園區管理機制四個部分。在政策支持方面,專門針對示范園區提出了7個方面19條政策,即“示范園區政策十九條”,將對示范園區建設運營管理機構建設硬件設施、開展公共服務、文化金融服務、保護利用老舊廠房建設分園等給予資金支持,并在園區文化企業培育、文化人才服務、品牌建設推廣、政策先行先試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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