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收取定金違約責任的處理是:如果簽訂的合同支付了定金,違約之后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這個時候可能就會按照定金的雙倍進行賠償,支付定金之后違約是不能夠要求返還定金的。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合同履行,由一方當事人預先向對方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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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確保債權的實現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屬于擔保的一種形式。而違約金根本目的是制裁違約行為,是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2.交付的時間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違約金只能在當事人一方違約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預先給付和征約的作用,而違約金不具有這些作用。
3.發生的根據不同。定金是由當事人雙方在定金合同中約定的,而違約金一般是當事人自己約定的。
4.確定的標準不同。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數額,,超過部分無效。違約金因具有預定賠償金的性質,是根據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額來確定。
三、找法網提示您,定金合同無效情形有如下:
1.主債合同無效的,其附屬定金合同無效;
2.無民事行為能力簽訂的定金合同無效;
3.行為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合法權益的定金合同無效;
4.違反法律規定的定金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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