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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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我們作為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上
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和公司《獨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相關規定,認真審閱了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議案,基于獨立、客
觀、公正的判斷立場,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終止分拆所屬子公司夜視麗至創業板上市事項是公司經過審慎研究的結果。董事會
在審議該議案時,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該事項不會對公司現有生產經營活動和財
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也不會對公司未來的發展戰略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
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我們同意公司終止推進所屬子公司夜視麗
分拆上市事項,并撤回相關上市申請文件。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徐林、李宗彥、甘為民、張宏
旺
[本頁無正文,為獨立董事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的簽字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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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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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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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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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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