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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消息,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就《關于階段性提高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其中提到,提高最高可貸額度:繳存職工個人申請的,最高可貸額度提高至50萬元,繳存職工家庭(夫妻雙方)同時申請的,最高可貸額度提高至100萬元。根據繳存年限劃分個人最高可貸額度具體如下:
1.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40萬元;
3.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年(含)以上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此外,征求意見稿明確,當貸款審批金額達到資金總額度上限(20億元)時,終止實施上述政策。
(文章來源:大河財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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