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句話已經強調了很多很多遍
(資料圖)
但仍有個別駕駛人以身試法
我們再來看兩個酒駕案例
11月12日晚間,河北支隊新開河大隊交警在天泰路沿線設置點位,開展酒駕醉駕夜檢行動時,發現一輛行駛的白色小客車突然停在距離檢查點位約百米處,隱約看到一名駕駛人迅速從駕駛座下車,與副駕座位的人員進行換座。當交警來到車前,“您是喝酒了嗎?怎么還換座呢?”面對交警的詢問,已經完成換座的兩人略顯緊張地看著交警,并一口咬定并未換座。最終,在交警出示的事實證據面前,男子承認了違法行為。
目前,交警已依法對該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罰款18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
酒精代謝需要一定的時間
很多駕駛人錯誤地認為
只要不是剛喝完酒就開車就“不算”酒駕
或者相隔幾小時酒醒了就“沒事了”
但如果酒駕僥幸上路
造成的后果可能是無法挽回的
11月12日21時45分,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崔黃口大隊交警在崔楊路沿線開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區域整治行動時,一輛小客車臨近執勤點位,突然剎車,引起了交警的注意。經檢測,該車駕駛人存在酒駕違法,其表示,被查處當天中午,他在家中飲用了白酒,自認為已經過去了好幾個小時,“已經沒事了”便在晚間駕車出行。
目前,交警已依法對該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罰款18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
交警提示
針對冬季交通違法規律特點,全市交警將與多警種協作,持續加強對重點路段的管控,嚴查酒駕、醉駕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有效消除“流動”的交通安全隱患,切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廣大駕駛人應自覺做到抵制各類違法行為,切勿心存僥幸、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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