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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快消息!為了讓女兒成“童模”,她支付了300萬元

舞臺上的追光燈打下

一個小小的身影


(相關資料圖)

吸引了全場的目光

女孩母親陳亭舉著手機

認真記錄著

孩子走秀的每個細節

為了讓女兒

從無比“內卷”的童模行業

脫穎而出

陳亭已經花了重金

讓女兒與一家文化傳媒公司簽約

順利成為一名“小藝人”

像陳亭這樣望女成鳳的做法

并不少見

近年來

“童模選拔”“童星簽約”

深受家長喜愛和關注

家長希望孩子

通過參加這樣的活動

得到成長和鍛煉

如果孩子借此成為

萬眾矚目、日進斗金的明星

那更是意外之喜

殊不知

正是這種心理

給了一些不法分子以機會

既能鍛煉孩子,還能獲得報酬

“當時我身邊好幾個孩子家長都跟那個公司簽約,我就想要了解看看……”2020年底,陳亭通過他人介紹,得知彤彤文化傳媒公司可以為孩子提供拍雜志照片、走秀等活動,既能讓孩子得到鍛煉,還能獲得報酬。于是,陳亭添加了公司負責人萬曉麗的微信。通過朋友圈,陳亭經常看到萬曉麗發布的各類公司活動以及簽約小藝人的照片。

“周末有一組平面拍攝,需要3個小藝人,每人拍攝2套衣服,無須交押金,活動結束后結算報酬100元錢。”不久,陳亭就被萬曉麗拉入該公司活動群,群里時常會發布一些征集童模的活動帖。萬曉麗時常會在群里發一些信息,展示其公司活動,征集適合的童模,例如某品牌發布會秀場需要童模穿品牌產品,其公司會支付相應報酬,每場100元至200元。

陳亭抱著試試看的心態,給孩子報名參加了幾場拍攝活動,拍攝結束后,當場就收到了酬金。有了這樣的經驗,陳亭對萬曉麗產生了信任感。

2021年6月,萬曉麗又在群里發消息說,需找小藝人參加某衛視大型綜藝活動,面試成功支付5000元酬金,不成功的安排報酬為500元的走秀活動。但報名之后,萬曉麗卻告知陳亭,需要交付押金1萬元,押金于拍攝完兩日后退還。陳亭和其他孩子家長雖然有點猶豫,但是想到萬曉麗的朋友圈發布的各類大型活動視頻、照片,感覺這個公司規模應該挺大的,加之先前的拍攝經歷,陳亭等人還是支付了押金幫孩子報名參加活動。

就這樣,陳亭等人為了讓孩子得到藝能鍛煉、打響“知名度”,賺取演出酬勞,實現“名利雙收”,陸陸續續報名參加了群里發布的各類需要交付押金的藝人活動。

前后花了300萬元簽約成童模

吳小梅也是如此。2020年底,吳小梅通過女兒的同學家長知道,她們已經簽約了彤彤文化傳媒公司大半年,參加了該公司很多活動。

通過她們,吳小梅加了萬曉麗為微信好友,在微信上萬曉麗經常發布各種公司活動,態度也真誠,因此吳小梅對她們公司的宣傳以及對她本人有了一定的好感和信任。2021年1月2日,萬曉麗主動電話聯系吳小梅,告訴她孩子可以簽約成為彤彤文化傳媒公司的小藝人,簽約費是10萬元。但沒過幾天,萬曉麗又電話聯系,說簽約費升到20萬元,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活動。吳小梅同意“升級”,并向萬曉麗轉賬支付簽約費。

2021年6月初,萬曉麗微信聯系吳小梅說,有央視衛視的大型綜藝,推薦小朋友去參加,需先交押金50萬元,然后節目現場當場退押金。為了讓女兒在更大的舞臺嶄露頭角,吳小梅向萬曉麗轉賬報名費50萬元。

2021年6月中旬,萬曉麗說簽約費升到200萬元,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活動,吳小梅又同意簽約費升級。到2021年7月初,萬曉麗說有知名品牌拍攝的高報酬單子,需押金300萬元,每年報酬150萬元。簽約期限3年。

抱著讓女兒成為童星的熱切期望,吳小梅先后向萬曉麗轉賬押金、簽約費、報名費等費用共計300余萬元。但截至案發這些活動均未開展,相關費用至今未退還。

像吳小梅、陳亭這樣的父母有70多位,萬曉麗向他們承諾,會組織孩子參加知名衛視、央視等舉辦的綜藝活動,就當他們以為自己家的孩子某天要成為知名小童星了,殊不知是一步步踏入了圈套。

原來,萬曉麗于2018年成立彤彤文化傳媒公司,從事小演員的演藝中介服務。2019年底,萬曉麗想著“與其做中間商,還不如自己做活動,自己賺這個錢”。為此,萬曉麗租賃了約1000平方米的場地作為拍攝基地。一開始,公司資金還足以支持業務運行,后來因為行業原因以及自身經營不善,公司業務慢慢變少了,萬曉麗便動起了詐騙家長資金的想法。

從2019年底開始,萬曉麗以彤彤文化傳媒公司名義向小演員家長推出了“押金模式”和“簽約模式”,通過微信群、朋友圈、中介機構和小演員家長介紹等方式,公開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宣傳介紹公司經營模式及活動通告,以吸引家長參與。

“押金模式”就是家長先交付一定金額的押金,要求小演員在特定的時間參與該公司舉行的模特走秀或者平面雜志拍攝等活動,約定在活動結束后的一定時間內將押金退回給小演員家屬并支付演出報酬;“簽約模式”是指由小演員家長與該公司簽約三年并支付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簽約費,公司承諾小演員配合出席活動的,家長可在一到兩年回本,第三年賺取收益。

萬曉麗為了使騙局進行下去,虛構雜志廣告拍攝、走秀需要小模特以及可以參加電視臺節目等理由,并且許諾高額報酬,持續吸引家長進行“投資”。最終,陳亭等人在“投資”多筆錢款且多次索要押金、報酬未果后,于2022年9月到公安機關報案。

涉案金額達千萬元

2022年12月,公安機關偵查完畢,案件移送至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經審查后認定,被告人萬曉麗在明知公司經營不善,資金鏈已斷裂的情況下,仍然通過虛構廣告拍攝、走秀、電視臺綜藝活動等名目,以高額報酬為誘餌,先后以簽約費、押金等借口誘騙被害人陳亭、吳小梅等70余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支付押金、簽約費等,非法籌集資金4000萬余元,至案發尚未歸還資金高達1500萬余元。吸收的資金大部分用于償還舊債、支付租金工資、日常經營活動以及個人消費等。

該院認為,被告人萬曉麗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犯罪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92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3年4月28日,龍灣區檢察院依法對萬曉麗提起公訴。

“不法分子正是利用父母對孩子‘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理,通過一次次參與小型拍攝活動來博得信任,各位家長在為孩子尋找各種鍛煉學習機會時,一定更要樹立起較強的反詐騙意識,尤其是對要求交付押金或承諾高額回報的,要保持理性思考、保持警惕,一旦發覺有任何反常的地方,應及時查明對方身份,避免上當受騙。”承辦檢察官李超文說。

(文中涉案人員、公司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6月上期)

來源:日照網警巡查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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