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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績效考核不合理致部分基層網點存款“沖時點”,浙江浦江農商銀行被罰款160萬元,董事長年薪近120萬元……


(資料圖)

6月13日,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消息,浙江浦江農商銀行被浙江監管局罰款160萬元。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多與信貸業務相關,具體包括:貸款“三查”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于固定資產投資;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房;績效考核不合理導致部分基層網點存款“沖時點”;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違規收費。

此外,石振通是浙江浦江農村商業銀行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違法違規行為的直接責任人,被浙江監管局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天眼查顯示,浙江浦江農商銀行前身系浦江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成立于2005年,位于浙江省金華市。截至 2022 年末,該行資產總額為215.02億元;負債總額為199.98億元。

盈利方面,2022年該行實現營業收入10.3億元,凈利潤 2.02億元。關于高管薪酬情況,年報披露,2022年度,該行董事長王謹薪酬最高,達到119.15萬元;其次為行長陳文斌,年薪達到77.19萬元;監事長楊巨鋼及副行長吳立邦的年薪均為69.06萬元;副行長邵浩然年薪為64.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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