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合法所需要滿足的法定條件如下:
【資料圖】
1.收養人須為成年人。
2.收養人須無子女。
3.收養人須無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4.夫妻一方需無生育能力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上。
5.收養人須有正確的收養動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6.收養人須具有撫育兒童健康成長的經濟條件。
7.被收養人一般應未成年人。16周歲以下為了照顧某些年老體弱無子女的人,我國現行政策允許他們確有必要時收養一個成年人為子女。但被收養人與收養人的年齡差須達20歲以上,被收養人須為未婚青年。
8.獨生子女不得被收養。
9.送養人的子女須不止一人。所謂子女不止一人,是指健康子女不止一人。如子女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但是一個是健康的。其他子女為精神病等嚴重疾病患者,那么,這些子女的父母亦不得為送養人。
10.送養人有配偶的,須雙方同意。單方送養是無效的。
二、找法網提醒您,根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七條規定,一般在受理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審查并給出結果。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對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對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是收養找不到父母的棄嬰或兒童,要公告60天后,公告的期限不計算在30天的范圍內。
三、事實收養公證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1.標題為“事實收養公證書”;
2.寫明送養人、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3.寫明收養的詳細事項、收養時間;
4.寫明公證員、公證機構、公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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